关于组织开展学院2022级自考助学专项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处)发布时间:2026-06-03浏览次数:10

全体2022级自考助学学生:

根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青工职院继〔2026〕1号)文件规定,现启动学院2022级自考助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2022级注册自考助学考籍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优秀奖学金

1.奖学金标准:2000元/生。

2.申报条件:按自考助学考试进度通过全部课程,在专科毕业年度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满足主考院校学位证书申报条件,可申请优秀奖学金。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第五条所列取消参评情形即可申报。

(二)卓越奖学金

1.奖学金标准:8000元/生。

2.申报条件:按自考助学考试进度通过全部课程,在专科毕业年度取得主考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在毕业年度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被成功录取,可申请卓越奖学金。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附件要求进行填报,各二级学院汇总填写《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按要求完成材料准备提交至自考助学班主任处。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学生须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在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自考考试舞弊等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3.申报截止时间:202610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审批完成后由学院财务审计处统一拨付至学生银行卡;

2.申报工作及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532-58266669

 

青工职院继〔2026〕1号关于印发《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