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2级自考助学学生:
根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青工职院继〔2026〕1号)文件规定,现启动学院2022级自考助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2022级注册自考助学考籍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优秀奖学金
1.奖学金标准:2000元/生。
2.申报条件:按自考助学考试进度通过全部课程,在专科毕业年度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满足主考院校学位证书申报条件,可申请优秀奖学金。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第五条所列取消参评情形即可申报。
(二)卓越奖学金
1.奖学金标准:8000元/生。
2.申报条件:按自考助学考试进度通过全部课程,在专科毕业年度取得主考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在毕业年度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被成功录取,可申请卓越奖学金。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附件要求进行填报,各二级学院汇总填写《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按要求完成材料准备后,提交至自考助学班主任处。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学生须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在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自考考试舞弊等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追回已发放奖学金;
3.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审批完成后由学院财务审计处统一拨付至学生银行卡;
2.申报工作及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532-58266669
青工职院继〔2026〕1号关于印发《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