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1-07-19浏览:82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的通知》(鲁教民函202112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学院信息技术与继续教育的融合,提高教师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的课程资源,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以受众面广量大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为主,课程内容突出整体性、针对性、时效性,贴近企业、行业继续教育需求,适合成人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需要。

2.申报课程体系完整,无内容缺失,教学目标、对象明确,教学设计合理,制作形式符合课程性质。

3.申报课程为各高校具有知识产权的近两年开发的数字化课程。

4.申报课程必须满足《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建设技术要求》(附件3)。

5.数字化共享课程建设以课程团队为单位,每门课程设课程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总人数限8人之内(含课程负责人),学院共限报3门。

6.遴选为“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的课程资源将通过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平台面向省内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共享,共享时间不少于五年,并做好开放共享期间课程资源的进一步更新完善。

二、遴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数字化课程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申报。课程申报方式:课程建设团队填写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申报表(附件1)和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培训处。

2.培训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课程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数字化课程进行统一评审、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评选,报学院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培训处组织向省教育厅进行申报。

三、课程上报

1.由培训处按照文件要求,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有关信息,并将平台使用账户告知课程负责人。

2.各课程建设团队按照《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平台用户操作说明》(附件4)要求上传数字化课程,课程上传平台网址:http://jpkc.sdcen.cn

四、具体要求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积极参与、认真准备,并于9月12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发至培训处赵洋老师处。

2.培训处将根据评选结果,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发送省教育厅。

3.各课程建设团队于10月20日前,按照《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平台用户操作说明》(附件4)上传数字化课程。

4.为提高本次课程建设质量、理顺建设思路,各课程建设团队可参考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平台的优秀课程资源,网址http://jpkc.sdcen.cn

5.本次课程建设遴选工作将同下学期组织实施的《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培训)数字化信息平台资源建设工作方案》相结合,参加本次申报的课程可直接作为学院资源建设评比课程。

6.课程遴选详细方案及要求请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的通知》。

联系人:于贝  18806391161   赵洋  18661942616

培训处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申报表.docx

附件2.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建设技术要求.docx

附件4.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平台用户操作说明.docx

关于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