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处)负责学院各级各类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学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
2.负责开展学历教育培训,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3.负责非学历教育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培训、社会培训等除学历教育培训外的各级各类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4.负责培训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负责承接和组织开展各类社会考试、职业资格鉴定等工作。
6.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
7.做好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