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工职院继〔2022〕2号文),经研究,同意周少艳等2名学生的退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来信来电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邮箱:pxc@qdec.edu.cn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32-58266669
联系地址: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工职院继〔2022〕2号文),经研究,同意周少艳等2名学生的退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来信来电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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